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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35C/202202-00057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涛城镇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药品安全】涛城市监所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暨村卫生室专项检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28 发布日期: 2022-02-28

【药品安全】涛城市监所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暨村卫生室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2-02-28 16:55 来源:涛城镇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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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效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郎溪县涛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真抓实干、务实求效”原则,继续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对辖区内九所村卫生室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是否取得执业资质,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是否取得健康查体证明;药械进货查验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从不具有药械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药械现象;阴凉柜是否配备并正常使用,是否配备温湿度监测调节设施设备,记录是否规范;药品是否分类陈列储存,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药品的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湿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七类药品”是否按规定登记使用;是否存在使用和销售过期药品的违法行为。


检查发现个别村卫生室分类陈列储存不符合规范,“五防”措施不到位,近效期药品未设立专区等问题,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改正,并就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本次检查,有效提升了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责任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为辖区内广大群众卫生服务能力和用药用械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该所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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