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2035C/202112-00015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涛城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学习转发《东至县启用集中监管仓,“五个严格”筑牢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屏障》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为深入落实“外防输入”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有效防范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疫情的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近日,东至县启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五个严格”筑牢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屏障。
严格集中监管。自东至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启用后,要求从省外进入购进或者省内购进出仓证明、追溯码不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集中核酸采样检测、集中全面消杀、集中赋码。
严格提前报备。针对须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商提前24小时向集中监管仓报备,如实填报经营者及供货商名称、姓名、核酸检测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食品名称、种类、数量、到达时间等相关信息。
严格出仓管理。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仓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杀,取得《东至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并赋食品安全追溯码后方能出仓。进口冷链食品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
严格终端管控。东至县市场监管局召开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启用培训会,要求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专库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要求,在产品外包装或货柜醒目位置加贴食品安全追溯码。面向终端消费者,实名登记,记录购买者姓名、联系电话及货物名称、数量等信息,形成全程可追溯体系。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或“五证一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防范网购进口冷链食品存在的风险。
严格市场监管。东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启用东至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自2021年5月28日零时起,凡是在东至县内储存、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五证一码”齐全。对违反公告规定,由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主动向社会公布结果,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排查冷链食品经营者562家次,未发现违规购进、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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