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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0W399912/202107-00052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政策解读】《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7-23

【政策解读】《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23 09:34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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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央编办综合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安徽省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制定《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共14条,第1-5条规定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登记部门、基本要求等。第6-10条规定了备案部门、备案材料、备案程序、备案变更、部门间信息推送、登记及备案注销等。第11-14条规定了信息公开、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实施时间和解释权等。

《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对指导各地做好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备案登记、信息公示等制度,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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