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0W399912/202105-00034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政策解读】《郎溪县2021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民生工程项目,提高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
二、起草过程
由县卫健委老龄妇幼股起草,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发布文件
三、工作目标
(一)2021 年完成 4000 名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
治知识知晓率达到 80%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项目
1、妇科检查;2、宫颈细胞学检查;3、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筛查项目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2、乳腺X线检查;
3、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2、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成立郎溪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负责全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制定项目工作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附件 2),负责开展人员培训,项目质量控制,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县卫健委:负责全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初筛机构和接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做好工作协调,对项目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适时进行全县通报,保证“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顺利开展。
2、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全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的业务管理机构。负责业务培训、经费管理、检查指导;制定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负责项目资料全面收集、分析、质控、录入、归档及统计上报;负责督促乡镇卫生院对筛查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
随访;督促乡镇卫生院做好确诊高危病人及癌症患者的治疗追访工作;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初筛机构监督指导现场工作,定期向县卫健委汇报“两癌”免费筛查项目进展情况。
3、乡镇卫生院:为全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的初筛机构。严格按照项目工作方案流程开展“两癌”免费筛查,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医疗安全;负责项目检查资料收集、整理、质控、归档及统计上报,确保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对受检对象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进行“两癌”防治健康宣教、问卷调查、高危人群评估;负责病史采集、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负责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转诊建议;做好确诊高危病人及癌症患者的治疗追访工作;在“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办公室领导下与乡镇社会事务中心及时沟通联系、相互协调,做好项目衔接工作。
4、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全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的接诊机构。应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者,以及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负责对乳腺彩超检查异常/可疑者进行乳腺 X 线检查或组织病理学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并做好相关记录。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作为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要对有需要的医共体成员单位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保障支持,确保各初筛机构顺利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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