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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95382012R/202106-00078
组配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1年6月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11

2021年6月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1 10:55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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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强制措施)

1

郎市监罚〔2021〕104

郎溪县凌笪乡侯村村卫生室未按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案

郎溪县凌笪乡侯村村卫生室

PDY00230-534252212D6001

张幸福

当事人购进药品新華®头孢拉定胶囊(产品批号:2011308)和新峰药业感冒灵颗粒(产品批号:201139)时未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情况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嫌违反了《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使用单位购进药品,应当依照药品批号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应当载明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等。药品验收记录应当由验收人签名。经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当按照采购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之规定,构成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的行为。

警告;

依据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主动履行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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