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067/202105-00062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关于郎溪金鑫建筑陶瓷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的公布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关于郎溪金鑫建筑陶瓷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的公布
公布单位:郎溪金鑫建筑陶瓷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7529787731(1-1)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广林铺村
法定代表人:翟金顺
违法事实: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拖欠翟金富等3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贰拾贰元整(¥:56822)。
处理情况:该公司拒不履行我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郎人社监理〔202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郎人社监罚〔2020〕2号),经催告后,该公司逾期未履行,现我局已向郎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布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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