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526K/202006-00012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政策解读】《郎溪县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对地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支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本办法,有利于规范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更好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支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等相关规定,经会商预算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以及项目主管部门后,拟定了暂行办法。
四、工作目标
从谋划储备、申报发行、资金使用及风险防控等方面规范制度约束,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全流程监管。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对地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支持作用
五、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规定,从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使用、项目收入归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部门职责、监督管理7个大方面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说明。
六、创新举措
财政部门将债券资金拨付给主管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制进行管理。
七、保障措施
理顺各部门职责,健全项目申报机制,逐笔监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借、用、管、还”,重点对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偿还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法定政府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八、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结合我县实际,滚动谋划项目申报工作,将上级有关政策落到实处,更好的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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