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999T/201912-00109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19年宣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一、制定背景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等要求,为进一步明确2019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严格控制时间节点,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领导指示,参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等文件,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三、工作目标
继续以巩固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成果为主,适当开展现有供水工程巩固提升,重点对贫困村范围内标准偏低、规模偏小的已建供水工程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四、创新举措
1、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市水利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财政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建设的支持。
2、足额落实配套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资金外,地方应承担的资金,由县级财政根据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十三五”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情况予以落实。
3、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地在落实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资金筹措。在完成省级下达资金任务基础上,指导县市区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台账、“十三五”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等情况和本地实际,自行提高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和投资规模。推进通过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二是强化建设管理。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技术责任制,严格把好前期工作关、建设关和验收关,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运行管护。工程完工后,按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及时完成所有权证、使用权证和管护责任书发放,明晰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把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解读人:郎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肖雅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