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5429/202011-00087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主要负责人解读】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崔鸿斌解读《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实施货车限行工作的通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0-25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
2020年10月23日,郎溪县人民政府发布《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实施货车限行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解读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道路通行环境,2019年,县委、县政府部署启动实施郎溪县城区货车限行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起草《通告》。
二、起草的过程
结合全县道路交通流量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县公安局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通告》。
2020年4月,县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通告》。
2020年4月,县公安局将《通告》及相关材料报县政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2020年5月,根据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吸纳,对《通告》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2020年8月,县住建局完成对《通告》中合围区域内限行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牌的安装。
2020年9月,因滨河西路即将开通,我局对《通告》中限行区域进行了微调,于9月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经司法性审查后,报县政府审定。
2020年10月23日,县政府审议通过,发布《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实施货车限行工作的通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每日6时至22时间,对在本县城区道路上行驶的货运车辆采取限行措施。
三、风险评估情况
为确保货车限行工作顺利进行,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公安局在前期走访全县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建材市场等企业、店铺,并与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交运局、县司法局、县国投公司等部门交换了意见,对《通告》中限行线路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县公安局认为,《通告》在限行区域的基础上,符合现行法律要求,符合我县现行各项规划内容要求。《通告》实施后,可有效降低城区内部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利于交通安全,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及道路交通拥堵,且不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大的影响。
四、主要内容
《通告》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限行区域;二是限行车辆;三是限行时段;四是通行管理;五是处罚依据;六是实施时间。
(一)限行区域:胥河路(含)以南,S203 (不含)以西,滨河西路(不含)、滨河东路(含)以北,凤飞路(不含)以东的合围区域为限制通行路段。
(二)限行车辆:中(重)型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三)限行时段:06:00—22:00。
(四)通行管理:1.过境货运车辆一律由 S203 通行。G235 自北向南沿天子湖路左转进入S203 通行;自南向北沿 G318进入 S203通行。2.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设项目,确需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限行车辆,由业主单位或车辆驾驶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3.市政维护工程、水电气等抢修、环卫(垃圾处理、洒水等)、“菜篮子工程”等运输车辆,实行车辆所有权单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通行证后,允许在限行路段通行。
(五)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六)本通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五、限行区域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和办理的几个问题
(一)货车在哪些区域通行需要办理通行证?
郎溪县城区:胥河路(含)以南,S203 (不含)以西,滨河西路(不含)、滨河东路(含)以北,凤飞路(不含)以东的合围区域内行驶的货运车辆,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和交通标志标线行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已取得通行证的,禁止在高峰时段(06:00—8:30、11:00-12:30、17:00—20:30)内通行。
(二)办理货车通行证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通行证共分两类:临时通行证(有效期1−3天)和长期通行证(有效期3天以上的),并采用白色、红色(绿色)不同颜色标识。
2.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郎溪县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通行申请表》(附后);
2). 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
3.申请办理“长期通行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郎溪县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通行申请表》(附后);
2). 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
3). 限行区域范围内企业、大型商超、大型货运(物流)企业、重点工程(建筑、混凝土、渣土)等需货运车辆运输的,由业主单位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的证明材料。
4). 市政维护工程、水电气抢修、环卫(垃圾处理、洒水等)、“菜篮子工程”等运输车辆,由车辆所有权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四)办理货车通行证的地点在哪?
1. “临时通行证”办理地点共2处:
地址: 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指挥中心(南山88号);联系电话:7087009。
地址: 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中队(汽贸城东侧:凤居路与天子湖路交叉路口向南100米);联系电话:7887030。
2.“长期通行证”办理地点1处:
地址: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指挥中心(南山88号),联系电话:7087009。
(五)办理货车通行证需要多长时间?
临时通行证现场办结;
长期通行证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公安交管部门对未办理通行证或未按规定时间、线路通行的货运车辆怎么处理?
未办理通行证在禁限行区域和路段通行的或未按通行证限定时间和线路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
六、创新举措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战决胜之年,《通告》的发布,将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道路通行环境,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城区货车限行工作协调机制。
(二)相关部门互相配合、联勤联动,将共同做好限行工作。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广泛告知货运企业和驾驶人,积极开展前期的宣传、引导、服务工作。
(二)完善相关电子卡口设备,加强执法管理,严格落实货车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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