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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512/202011-00043
组配分类: 相关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养老院安全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23 发布日期: 2020-11-23

养老院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23 16:16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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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新人院老人及心理、行为异常的老人应作重点交接班。
  2.老人出入院要有登记制度,外出活动要有请假、登记制度,不能自理老人外出时需要有人陪伴。严防老人走失。
  3.加强老人物品管理,防止危险物品带人居室。
  4.加强巡视,对行动不便、失智及意识模糊的老人要求重点巡视,以防意外。
  5.特护老人洗澡应有护理员照料,防止烫伤、跌倒。自理老人洗澡,不倒锁房门,护理员巡视、协助。
  6.护理单元各种设备,如电器、灭火器、门窗、玻璃、床架、扶手、助行设备等,应定期检查,若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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