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722566392066Q/201912-00032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书记王鹏同志解读《郎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书记王鹏就《郎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发布背景?
答: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请问《办法》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答: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及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制定本办法。
问:请问《办法》的发布目的是什么?
答:为规范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重点内容?
答:重点为接待管理、接待标准、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四部分。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创新举措?
答: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用餐一次。接待单位应优先选择单位食堂、招待所作为公务接待场所。需到宾馆饭店安排食宿的,应按照安全、节约、符合接待标准的原则选择接待饭店。
工作餐根据接待对象人数,安排自助餐或桌餐。就餐人员超过20人的,一般安排自助餐;就餐人员少于20人或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工作餐菜肴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所有公务接待,午餐一律不得饮酒,晚餐不得提供高档酒水,优先考虑提供地方产酒。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工作餐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问:请问下一步工作考虑是什么?
答:我们下一步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严字当头,突破行为习惯的桎梏,坚决杜绝国内公务接待中的违规浪费现象,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推动《办法》落实到位。二是着力推进公务接待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公务接待违规浪费行为的土壤。三是加强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接待信息公开,增强国内公务接待活动的透明度,让国内公务接待接受群众监督、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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