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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1901-0000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县环保局关于开展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30 发布日期: 2019-01-30

郎溪县环保局关于开展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1-30 15:35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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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春节将至,为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普及法律知识和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以推进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主要内容,集中时间,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积极建设平安郎溪、法治郎溪、和谐郎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职工干部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为全县人民欢度春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贯穿2019年春节前后(从1月下旬开始至2月下旬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1月22日至1月27日)
根据县法宣办《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对宣传教育活动全面部署安排,确定组织分工。
第二阶段:活动推进阶段(1月28日至2月24日)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教活动。
(一)充分利用“七五”普法征订的教材,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二)调动职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自学活动;
(三)组织好“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参加学法月考试;
(四)利用“四送一服”契机,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送法进企业。
(五)寓普法于执法,开展春节前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六)充分利用我局网络宣传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大力宣传环保法律知识。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月25日至2月28日)
对本次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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