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462M/201912-00024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郎溪县水利局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 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 36号)和《郎溪县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的要求。
二、起草过程:
为制定好符合县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水利局党组会议通过,由县水利局办公室于2019年12月4日拟稿,并于当日交由县水利局分管领导核稿和县水利局主要领导签发后,形成正式方案印发到各个科室。
三、工作目标:
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按照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规范政府机关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的行政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工作任务:
(一)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县水利局全面落实。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 36 号),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本单位落实全覆盖。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下,及时调整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
(二)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审查标准,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要求,在2017-2018年清理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在本单位进一步清理废除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其他政策措施,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四)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下,进一步发挥县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信息汇总、专业指导、争议协调解决,总结工作经验,补齐工作短板,在本级层面形成工作合力。注重上下联动,加强与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系,定期编发工作信息和动态,发布评估报告和典型案例。
(五)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在县水利局内部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题培训,深化对公平竞争审查的理解和认识,提升本单位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加强竞争倡导,增强本单位的公平竞争意识,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良好环境。
工作步骤
(一)理顺工作机制(2019年8月)。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统筹工作部署,确保工作承接顺畅,责任到岗、到人。
(二)全面推进实施(2019年9月一11月)。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在本单位清理存量政策,规范增量政策审查,建立审查台账。开展宣传培训和专题调研活动,探索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创新制度和机制建设。
(三)认真总结提高(2019年12月)。全面总结经验及主要成效,向社会公示,并向上级联席会议报告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
五:创新举措:
(一)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教育引导,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全过程,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公平竞争审查参与机制。
(二)总结推广在公平审查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大力宣传先进事迹。
(三)制定公平审查工作的工作步骤,细化分工、落实责任,让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真正的作用,确保审查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是省委深改委2019年工作要点中确定的改革任务,省委、省政府将全程跟踪督办。要高度重视,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全国经济大局,消除行政干预和行政壁垒,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坚决杜绝不部署、不安排、不审查、不清理的现象出现。要不断完善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本单位的审查和清理工作。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组织保障,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具体工作要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审查和清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切实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做实、做细、做深。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工作考核,强化督促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层层抓好落实。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拒不改正或者不及时改正相关政策措施的,有关部门查实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予以处理,相关处理决定和建议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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