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526K/201702-00003 |
组配分类: | 本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郎溪县国资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7-02-07 | 发布日期: | 2017-02-07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根据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审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基础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等政府性资源管理模式。
(五)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等政府性资源的管理。
(六)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
(七)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变动管理。
(八)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收益的管理。
(九)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公用机制,使用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十)指导、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目前在职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设有办公室、产权管理股、综合法规股、综合业务股、监督检查股五个内设机构。
三、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县国资办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国有资产监管和投融资等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创新融资思路,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强化监管力度,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机制。
(二)强化谋划能力,着力提升平台公司融资运营水平。
(三)强化合理调度,着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需求。
(四)强化加强职责,着力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精细管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 84.91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91万元。支出包括: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64.9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12.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1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各增加10.13万元,提高13.55%,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及新增招录人员2名。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91 万元,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4.91 万元,占76.45 %;医疗卫生支出 12.87万元,占3.98 %;住房保障支出 7.13万, 8.39 %。具体情况如下:
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 64.91 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9.28万元,增长16.68 %,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新增招录人员2名。
2、 “医疗卫生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12.8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51 万元,增加24.23%,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新增招录人员2名。
3、“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7.1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降低1.66万元,降低18.89%,降低原因主要是单位将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84.9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0.3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15 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7.4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法用车0 辆、特种用车0 辆。
我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等资产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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