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公安局局长崔鸿斌对脱贫攻坚政策的解读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把就业脱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现我局局长崔鸿斌将就业脱贫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帮助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16-59周岁,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的目标,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大别山区和皖北地区为主战场,以贫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载体,采取技能培训、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确保技能培训精准到位、措施落实精准到位、资金使用精准到位,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到2020年帮助40万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台账。以建档立卡、精准识别为基础,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对登记建档的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普查,全面了解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情况。在安徽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增加“就业创业脱贫”台账,全面登记就业创业贫困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建档立卡,分级分类制定并落实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实现就业创业脱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全面、准确、详实记载就业创业脱贫措施落实情况、政策享受成效、务工收入等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各级扶贫机构,为贫困劳动者脱贫提供依据。
(二)紧扣产业发展拓展就业脱贫空间。围绕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通过建立产业带头人培训基地,举办分类、分专题培训班,为贫困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挥其对贫困劳动者的组织和带动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更多的贫困劳动者就业。依托贫困地区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者就业空间。引导贫困村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依靠当地资源发展生态农业、特色林业和水产养殖业,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引导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按照规范标准建设或完善贫困县电商服务运营中心,以及乡镇、村级服务网点,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大力推进贫困劳动者电商创业就业。
(三)大力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加大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教育、扶贫等部门培训资源,坚持以就业创业为导向,提高补贴标准,创新补贴方式,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1项致富技能。深化南北结对合作,建设劳务培训基地,为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公共服务。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引导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者生活费补助;培训后根据到企业就业人数给予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一次性奖励,实现贫困劳动者“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实施资金补助。支持贫困户子女到皖江地区企业或职业院校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就业就学完成后,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通过贫困户子女的一技之长、自我发展帮助家庭脱贫。
(四)精心组织劳务对接促进转移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收集贫困地区企业招工信息,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岗位,通过村组宣传栏、进村入户、手机短信等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或季节性打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紧密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公开招募选择一批热心公益、待遇较高、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建立乡企对接、村企对接机制,支持贫困劳动者到扶贫基地就业。开展皖江地区企业与贫困地区劳务对接,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到就业扶贫基地参观等形式,组织贫困劳动者省内转移就业。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战略性合作等方式,动员职业中介机构、行政村或乡村能人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对成功介绍或组织到企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对与劳动者签订1年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的,鼓励地方分别给予劳动者适当的岗位补贴和企业一次性奖励。
(五)积极推进居家就业。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工厂或车间,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对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家庭,适当给予就业补助。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适当给予奖励。
(六)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扶贫驿站的作用,促成在外企业家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发展,组织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创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指导贫困劳动者结合当地特色,在投入小、风险低、自己熟悉的领域创业,重点支持通过“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或加盟农村电商等形式创业,以提高创业成功率。为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落实扶贫小额贷款或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并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对有场地需求的,吸纳其就近进入农民工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降低创业成本。制定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清单,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各方面积极性,提高创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重点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力度,根据其特点和求职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离校前,为贫困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帮助其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离校后,结合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青年创业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
(八)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工作。实施“小城镇乐业工程”,把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和推进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健全小城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就业创业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标准。加快建设全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解决小城镇居民公共服务“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集中、就业困难较大的地区,实施“精准结对帮扶”。
(九)有序推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实现市民化。对在城镇工作生活1年以上的贫困劳动者,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优先提供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卫生计生、精神文化生活等基本公共服务,就业暂时遇到困难的要及时优先提供就业援助。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对城镇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全面深入了解其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开展新市民培训,培养诚实劳动、爱岗敬业的作风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推进贫困劳动者本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协调,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贫困劳动者和帮扶需求清单、脱贫目标和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细化到年度、细化到村到户到人,明确时间表,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强力推进,抓实抓好。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县乡为重点、精准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就业脱贫攻坚责任书,推进责任链闭环管理、无缝对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脱贫工程负牵头责任,抓好目标确定、组织推动、政策制定、监督评估等工作,将就业脱贫工作列入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工作绩效评价内容,每半年对贫困地区就业脱贫情况进行督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实施就业脱贫工程负直接责任,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责任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按季度对贫困地区就业脱贫情况进行调度、评估和通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的责任主体,负直接责任,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定期向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就业脱贫情况。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就业脱贫工程直接实施者,要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干部从事就业脱贫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省级就业专项资金在分配过程中,把贫困劳动者就业情况纳入分配因素,对贫困县予以倾斜。贫困地区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保障就业创业脱贫资金足额到位。要把就业创业脱贫作为贫困地区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重点,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供精准服务。依托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对未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每年至少提供5个以上岗位信息,让贫困劳动者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指导贫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公共招聘网,与安徽公共招聘信息网、安徽扶贫网等网站互联互通,实现贫困劳动者求职信息“一点登录、全省共享”,方便企业招用贫困劳动者。通过“企业招聘面对面”“乡村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专项活动,把岗位信息直接送村进户到人。为所有贫困村配备社会保障自助服务机,方便就近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查询岗位信息。
(五)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透明度,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脱贫工作。大力宣传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勇于创业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励更多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