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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自来水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5-02-25 10:24 来源:郎溪发布 浏览:1745 次
来信人:丁** 来信时间:2025-02-24 14:04:39

有没有政府核定的关于郎溪县自来水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以及农村用水的收费标准,麻烦发至邮箱:404653778@qq.com 谢谢~

回复单位:县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5-02-24 16:31:23

尊敬的网友:

你好!

自2010年11月1日起城区供水价格执行以下标准: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20元/立方米,三年后(2013年11月1日起)调整为1.30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60元/立方米,三年后(2013年11月1日起)调整为1.80元/立方米;

三、特种用水价格3.00元/立方米。

代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1、受郎溪县人民政府委托,根据《郎溪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通知》(郎价费〔2016〕4号)文件的要求,自2016年12月31目起,污水处理费调整如下:

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现价0.8元/吨调整为0.85元/吨;

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工业、行政用水、经营服务、特种用水)统一调整为1.2元/吨。

2、郎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费,根据郎价费〔2015〕8号文件的要求,自2015年11月1目起执行以下标准:

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0.7元/吨,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0.95元/吨。受郎溪县人民政府委托,根据《郎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郎政秘〔2023〕5号)文件的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城市垃圾处理费价格执行以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