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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余***

生育津贴领取

发布时间:2026-01-29 11:10责任单位:县医保局浏览量:854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你好,根据最新政策,生育津贴还需要产后交6个月社保才能到账么?具体领取操作流程是什么

回复单位 县医保局 2026-01-30 15:11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咨询的“生育津贴如何领取”的问题,郎溪县医保局答复如下:

若女方是企业女职工,根据《关于调整〈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宣医保秘[2022]18号)规定:“按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后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医保秘[2019]59号)规定:“女职工顺产的,享受五个月生育津贴;剖腹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所以企业女职工可根据产后实际缴费月数领取生育津贴。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35号)规定:“按照企业生育保险缴费率缴费且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参保女职工,无需提交申请,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平台直接获取生育结算相关信息,核定发放生育津贴。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政策规定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按规定增加的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因此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免审即享”政策,无需线下递交报销材料。

若女方是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35号)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参照当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分娩的,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因此须将报销材料准备齐全提交至医保窗口领取生育补助金,自生育次月起满98天后发放。

因您为匿名,无法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郎溪县医保局,电话:0563-2751141(职工)/0563-7033906(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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