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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张***

退休医保补缴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07 18:11责任单位:县医保局浏览量:8707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医保少19个月,应补缴多少,以及是怎样补缴

回复单位 县医保局 2024-11-11 16:08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退休医保补缴问题,郎溪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郎溪县医疗保障局回复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后,职工医保缴费未达到15年的,原则上以退休时上月医保实际缴费基数的8.5%比例一次性补齐15年,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自缴费当月起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您可以在达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后以退休时上月医保实际缴费基数的8.5%比例补齐19个月医保,并缴费1800元大病后享受终身医保。因缴费标准受您退休具体时间等因素,若需准确掌握,您可以来电具体咨询。

办理人:魏苏云   电话:0563-275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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