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5-08-19 07:47
征集结束日期:2025-09-19 17:30
状态: 已经结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药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一步明确属地党委、政府的药品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推动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不断强化药品安全组织保障和政治责任,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起草了《郎溪县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箱。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1289123743@qq.com,并在邮件注明“《郎溪县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郎溪县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郎溪县郎川大道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242199。
四、征集时间: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19日—9月19日。
联系人:潘慧 联系电话:0563-7012301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郎溪县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药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一步明确属地党委、政府的药品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推动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强化风险防控,持续筑牢药品安全底线,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郎溪县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为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25年7月县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非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专家论证必要性不大。
三、制定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药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药品安全负总责,重大药品安全事项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药品安全负领导责任,同时要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药品安全工作。
二是强化各级党委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领导实施药品安全战略,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要高度重视监管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备药品安全监管人员,优化药品安全工作部门专业结构,要凝聚药品安全治理合力,支持政府依法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领导和督促党委工作部门、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社会各界开展药品安全有关工作和活动。
三是落实各级政府药品安全工作的行政责任。各级政府要组织实施药品安全战略,每年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三医”联动跨部门协同和治理,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风险会商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惩戒机制,畅通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等协同机制;要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一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药品安全监管装备建设;要依法严格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加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将药品普法宣传纳入普法规划。
四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察督办,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督查机制,把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实施约谈通报,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警示通报、约谈;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完善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追究机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责问责。
郎溪县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防线,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安全负总责,重大药品安全事项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药品安全负领导责任,同时要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药品安全工作,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确保药品安全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各级党委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
(一)统筹领导实施药品安全战略。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疫苗监管的长效机制,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或常委会会议,听取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构建科学、高效、完善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要深入基层调研,分析研判形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着力解决药品行业的方向性问题,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
(二)重视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加强药品监管基层基础建设,科学合理配备药品安全监管人员,优化药品安全工作部门专业结构,充实监管力量,支持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基层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三)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各级党委要支持本级政府依法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领导和督促党委工作部门、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社会各界开展药品安全有关工作和活动。
(四)加强药品安全监督问责。各级党委要层层压实药品安全责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厉的处罚,实施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要按照“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原则,建立行政执法容错纠错机制,教育引导广大药品安全监管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三、落实各级政府药品安全工作的行政责任
(一)组织实施药品安全战略。各级政府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将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政府工作重要事项,年度政府工作报告要对药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每年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二)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快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三医”联动跨部门协同和治理,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风险会商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惩戒机制,畅通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等协同机制,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功能,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分析和评估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药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一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药品安全监管装备建设,配齐配强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相关工作技能的监管人员,保持监管队伍相对稳定,切实满足日常监管、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执法监管、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需要。
(四)依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按照“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切实履行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不良反应数据分析上报等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完善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协同,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五)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各级政府要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纳入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加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要立即报告并组织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六)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将药品普法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药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药品安全科普法治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成果,广泛宣传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安全形势、监管成效等,倡导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理念,增强人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一)严格督察督办。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督查机制,把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到实处。
(二)实施约谈通报。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未按规定履行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完成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对重大药品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警示通报、约谈。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完善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全面履行、不履行、不当履行、履行不力而造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或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在应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规依法予以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郎溪县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9日期间在县政府网站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征求意见期限已结束,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现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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