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郎溪县科技经信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4-04-15 14:35
征集结束日期:2024-05-15 17:30
状态: 已经结束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部署要求精神,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增加先进产能、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节能降碳、减少安全隐患,结合我县实际,郎溪县科技经信局牵头起草了《郎溪县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至157090344@qq.com,并请在邮箱主题注明“郎溪县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郎溪县科技经信局,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郎溪县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郎溪县科技经信局,邮政编码:242100。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钟虎 联系电话:0563-7012655
郎溪县科技经信局
起草说明
《郎溪县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由县科技经信局牵头起草,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部署要求精神,充分发挥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在推动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增加先进产能、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节能降碳、减少安全隐患。
二、起草过程
认真研究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精神,结合我县现行有关政策举措,三易其稿,六轮征集梳理项目,两次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5月6日先后召集县域重点企业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和意见征求,完成了《郎溪县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共五个方面,分别是:
(一)总体要求。聚焦“1+2+2”产业体系,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先进设备更新、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二)主要目标。推进50家左右规上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改造;设备投资规模增长10%以上、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以上。
(三)实施步骤。一是2024年5月底前建立重点技改项目库;二是2024年6月底前制定一企一策改造方案;三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四是2025年6月底前组织技改项目评估。
(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财政支持,设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补助(1850万元左右);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四是营造良好氛围。
(五)其它。
四、请示事项
《郎溪县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按程序送审,以县政府名义印发。
郎溪县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部署要求精神,围绕“追赶江浙、争先江淮”奋斗目标,按照县委“一一一二五”工作思路,突出“工业强县”首要地位,聚力打好“工业突破攻坚战”,充分发挥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在推动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以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主线,聚焦“1+2+2”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二、主要目标
每年滚动推进50家左右规上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改造;确保设备投资规模增长10%以上、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以上,规上工业企业产值、税收、利润得到显著提高。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重点技改项目库。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由属地将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上报专班初审,经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县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正式建库管理。纳库管理的项目,实施主体需是正常生产满3年的A类、B类企业及经评估后可纳入项目库的C类企业。其中: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对零增地项目,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对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实施的绿色装备投入不低于200万元(2024年5月底前)。
(二)制定一企一策改造方案。对于纳入工业企业设备技术更新改造重点项目库项目,企业须提供具体实施方案报专班备案,明确建设内容(设备清单)、项目工艺、建设进度及工期、预期目标等。专班推荐一批优质第三方服务机构,由属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企业、第三方签订精准服务协议,明确职责义务;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上门“一企一策”为企开展免费诊断咨询服务,也可依据企业需求提供优化改造建设方案设计、工艺流程再造、装备智能化升级等专业服务(2024年6月底前)。
(三)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对入库扶持的工业企业设备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全方位监督管理,企业每月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属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按月汇总报工作专班。第三方机构对服务项目进行跟踪评价,若企业项目不能按原计划有效实施的,专班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若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不在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库(2024年7月-2025年5月前)。
(四)组织技改项目评估。由工作专班委托相关行业专家,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情况逐一进行评估验收。对完成技术改造任务的项目,县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比例给予补助(2025年6月底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科技经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镇、梅渚镇、新发镇各明确一名专职人员作为专班成员集中办公。负责项目统筹推进、工作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项目推进服务联动机制,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县财政、自规、住建、环保、应急、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二)强化财政支持。设立县级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补助。对2024年以来完成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投入500万元以上(新增用地项目1000万元以上)且当年入库纳统的项目,对购置单台(套)生产设备(含生产线、工业机器人、关键软件等)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设备购置额6%、8%、10%的补助;对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给予2024年以来绿色装备购置额10%的奖补;单个项目只奖补一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加大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金融支持力度,常态化推介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重点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发展适合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开创控股集团设立的主导产业基金优先加大对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优势项目投资。
(三)强化考核评价。将“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督查内容,按季在“四项任务”和一区一园一港会议上晾晒通报各属地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推进落实情况,会商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完成任务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给予辅导服务机构1万元奖励。对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为目的企业,收回已兑现的扶持资金且三年内不得享受县级各类奖补资金。
(四)营造良好氛围。对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引导企业对标赶超。适时开展人才培训、政策宣讲、产业对标、模式和整体解决方案推广、诊断咨询、优化方案制定等公共服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放大示范效应,在全县营造“谋项目、抓技改、增后劲”的良好氛围。
五、其它
1.对年度内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工业企业,政策兑现实行一票否决。
2.对单个企业奖励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当年对地方可支配财力贡献。
3.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之前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由县科技经信局负责解释。
附件:郎溪县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郎溪县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嵇 文 县委书记
洪 琳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陈良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
潘 俊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杨明珍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夏继东 县政府副县长
柯 鸣 县政府副县长
王 鹏 县政府党组成员、郎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章 泽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
刘 艳 县政府办主任
李齐彬 县发改委主任
徐经河 县财政局局长
谢义宏 县科技经信局局长
汪 远 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刘昌华 县统计局局长
王有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常竹军 县审计局局长
魏金海 县应急局局长
黄开志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光辉 县住建局局长
邹宗斌 县水利局局长
董 伟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韩 勇 郎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吴 静 十字镇镇长
姚大江 梅渚镇镇长
罗朴乐 新发镇镇长
姚 辉 建平镇镇长
吕顺玲 涛城镇镇长
刘培帅 凌笪镇镇长
刘 清 飞鲤镇镇长
程 闰 毕桥镇镇长
杨 帆 姚村镇镇长
潘 俊 郎步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朝伟 郎川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 健 钟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殷 庆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科技经信局,柯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义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科技经信局魏俊峰、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郭宜适、郎溪经济开发区韩勇、十字镇高伟、梅渚镇黄佩生、新发镇张钧、郎步街道薛靖为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
《郎溪县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期间在县政府网站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征求意见期限已结束,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现予以说明。
主办单位: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3418210040
联系电话:0563-7031842 E-mail:langxixx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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