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何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7/23 11:27:42 点击次数:次
郎政人〔2018〕11号
郎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何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何昇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县物价局工作),免去其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景馨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肖顺志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张文清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林同志任县看守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唐震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立平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凌笪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施同志任县公安局涛城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十字中心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宗在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姚村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涛城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涂仕友同志任县公安局姚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姚村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潘培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凌笪派出所教导员; 盛锋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傅广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看守所教导员职务; 伍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凌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王晓钉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拘留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越同志的县政务投诉受理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阮棻林同志的县森林公安局(郎溪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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