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姚** 工作单位 上********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21********
电子邮箱 ann******** 邮政编码 200********
联系电话 135******** 传真 021********
联系地址 徐********
申请日期 2022-11-01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郎溪县双玲畜牧有限公司 最新环评报告及批审意见
所需信息的用途 律师尽职调查。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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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县生态环境分局
回复类型 同意公开 回复时间 2022-11-07 09:06:07
回复内容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姚玉巧:

    我机关于2022 年11 月2 日收到您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内容为“郎溪县双玲畜牧有限公司最新环评报告及批复意见”。现答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二)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规定,现将您申请公开的郎溪县双玲畜牧有限公司最新环评报告及批复意见资料通过电子数据形式提供给您。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郎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 年1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