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姚玉巧:
我机关于2022 年11 月2 日收到您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内容为“郎溪县双玲畜牧有限公司最新环评报告及批复意见”。现答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二)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规定,现将您申请公开的郎溪县双玲畜牧有限公司最新环评报告及批复意见资料通过电子数据形式提供给您。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郎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 年11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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