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张** 工作单位 昆********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1********
电子邮箱 211******** 邮政编码 215********
联系电话 138******** 传真 138********
联系地址 江********
申请日期 2020-03-06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 郎溪县开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十字店 出售假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郎市监〔2019〕100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自身生活需要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
回复类型 同意部分公开 回复时间 2020-03-12 11:02:07
回复内容 2020年3月12日,我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申请人提供地址,通过ems将郎溪县开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十字店 出售假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内容寄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