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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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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00:00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富裕路71号,电话:0563-7016565,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分管领导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一名。我局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依申请公开等以及答复工作都有条不紊的进行中,总体情况主要包括: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及公开的信息全年共计528条。其中政策决策14条,执行和结果22条,管理和服务142 条,重点领域350条,新闻发布4条,政策解读20条,回应关切20条,监督保障6条。,比较全面及时地更新了我局年度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保障持续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做好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也杜绝泄密问题的发生,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县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要求,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管理和监督,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提升网站便民利民的功能,保障生态环境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将信息公开工作加入到局考核机制当中,形成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各部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的机制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通过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并严格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局仍然存在部分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工作依旧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一年对政策解读的工作不够充分;二是单位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公开格式还需进一步规范。

  对此,我局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系统出发,从中心工作切入,系统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二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 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是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程,做到县委和县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