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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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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城管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0:00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郎溪县城管执法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正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制度指南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目录中全文公开。如对报告存在疑问,可与郎溪县城管执法局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华润苏果办公楼4楼,电话:0563-7031501,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郎溪县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宗旨,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为目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在县政务公开办及市局的业务指导下,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政务公开保障能力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规范的处理流程,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面向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2021年,县城管执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强调要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牢。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对每次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文件及反馈的整改问题仔细研究,积累经验,积极安排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集中办公。三是关注时事热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及时转发有关疫情防控各类通告及相关政策,并结合城管工作实际,针对消杀、复工复产等群众关注热点及时发布主动回应信息,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指导下,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对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严格按照省、市、县制定的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目录、内容和流程,目前运行情况良好。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自“郎溪城管”微信公众号成立以来,每周推文更新不少于一次,内容涉及城市管理方方面面,起到了良好的对外宣传效果。2021年,公众号共推送约90期,推文160余篇。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运行管理、内容保障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规范。注重抓好重要信息公开和强化督促考评,局会议上解决重点问题,及时进行统计并通报,结合数据综合分析。坚持问题为导向,通过对每次政务公开测评问题的分析、通报、整改,有效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要求各科室将可公开的信息交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再交宣传教育股及时公开,严格审核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并纳入年度部门及个人考核。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责任追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2022年我局将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结合我局工作重点,做好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片、视频等形式,创新方式方法。二是利用周例会、部门会议等,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全局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质量。三是邀请专业人员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规范流程,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锻炼,从而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