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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0:00 来源:新发镇政府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度新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报告在疑问,可与新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新发镇新发西路,电话:0563-7651001,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部署和要求,立足我镇实际,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及涉及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的政府信息面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9条,内容涵盖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城乡建设等,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坚持“零失误”的工作原则,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精准无误,同时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机密及个人隐私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事调整后第一时间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党政办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发布等工作,确保及时、有效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我镇“新发印象”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总体上看,2021年社会群众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较好,全年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3、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二)改进办法

    1、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

    2、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3、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4、提升政府工作解读水平。进一步创新解读传播形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5、结合实际,丰富内容。今后我镇将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工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镇发展动态。认真向先进部门学习经验,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