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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0:00 来源:十字镇政府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度十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报告存在疑问,可与十字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十字镇政务新区政府大楼,电话:0563-78840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与高质量发展大局、与“政府能力提升年”改革相结合,坚持不懈抓软硬件建设、抓标准规范、抓平台搭建、抓服务创新,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参与,落实政府信息全面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3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信息68条,村务公开衔接信息36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66条,社会民生类信息410条。公开政府信息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2021年度,累计发布20条政策解读信息;全年妥善处理好8条群众投诉、咨询及建议,并协助上级部门处理各类来信,得到广大网友一致好评。

二是全面公开镇域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通过发布征求意见稿,对十字镇各项重大决策进行预公开,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按季度公开全镇9个村(社区)村务信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全力打造政务专区。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的相关部署,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依据“主动服务、便民快捷”原则,在十字镇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建成了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为核心的政务公开专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在政务公开专区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引导、帮助办事群众按程序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落实专人管理政务公开网站,实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员负责制,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我镇“智慧十字”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同时,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是高度重视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党政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问题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发布到监督保障专栏,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及时更新发布领导信息各站所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等信息,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

三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切实发挥信息发布审核作用,严把信息质量关。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切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四是加强监督。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镇政府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人翁”意识不强,主动参与政务公开工作、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

2.信息公开形式过于单一,有待进一步拓展。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由于人手不足,乡镇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精力不足。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与各站所衔接、沟通,进一步提高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召开工作动员会,对新修订《条例》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2.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方式、新措施,丰富形式,创新发布。

3.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各站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开阔视野、提升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