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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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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00:00 来源: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度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正情况等内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lx.gov.cn/)制度指南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目录中全文公开。如对报告存有疑问,可与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邮编:242100,电话:0563-7375268,电子邮箱:langxikfq@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及时公开郎溪经开区政府信息,现将经开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度,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条,主要集中在机构领导、招标采购、互动回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经开区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郎溪经开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强化信息审核把关。根据管委会人事变动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保管理规范。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1年,管委会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郎溪经开区”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公开渠道,让更多企业了解经开区,方便企业办事。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1年,郎溪经开区在县公开办的监督指导下,规范监督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内部审核机制,同时接受县公开办每月的第三方检查,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培训会,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常态化更新维护公开网站。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方面

组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公开主体范围、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内容,学懂弄通政策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学习领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郎溪经开区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业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工程来抓,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高效性,向经开区企业准确提供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有时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简单的现象;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单一,数量不够多;三是网站监督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管理运维人员不多,工作专业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到县公开办参加业务培训,现场整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丰富政策解读,优化为企服务。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积极转载上级政府关于奖励扶持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及解读,同时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开发区惠企政策,提升企业知晓度和满意度;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工作质量。健全网站日常维护、信息报送、信息发布、适时监督的常态化高效工作机制,对表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