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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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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00:00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开展关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宣城市郎溪县涛峰路119号,电话:0563-7021692,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1、2021年,我局根据全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按照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经过探索和实践,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实现有序推进。

1)强化管理,组织建设健全。因我局2019年5月成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薄弱,为保障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工作打算,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辰钢负责监督,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2)完善机制,监督落实到位。我局着眼建设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是召开政务公开会议,组织科室、二级机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截止目前,各科室和二级机构共报送信息147余条。

2、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局全年重点工作之一,以实事求是、务求实效为中心,以公开、透明为原则,细化内容,创新载体。截至12月底,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7条,点击量29288次。 

3、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4、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5、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并及时完善公开目录任务分配表,按各股室职能对发布的信息内容、更新周期和责任人进行了明确分工。

2)、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相关制度,来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本年度累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5条,新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5条。

3)、落实考核监督。对各股室所负责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的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更新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强我局信息报送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