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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渚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0:00 来源:梅渚镇政府 字体:[ ]

梅渚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度梅渚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报告存在疑问,可与梅渚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梅渚镇九华新城北侧,电话:0563-779536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有力地促进了我镇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的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9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信息211条,村务公开衔接信息32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7条,财政资金类信息238条,社会民生类信息114条等等。公开政府信息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一是扎实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镇机关财务开支情况,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重点突出民生类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民生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动扶贫、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等扶贫济困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公开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涉及环境卫生、水资源保护、环境绿化等方面的内容,切实保障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确定由党政办专人负责文件公开审核,确保主动公开的文件在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方便公众查阅,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我镇“梅渚印象”微信等新媒体,积极推动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同时,大力宣传全镇政务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创新  举措,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我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并于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供广大社会群众使用,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及评议。总体上看,2021年社会群众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较好,全年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个别部门重视程度还不够,参与配合度不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

2、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乡镇基层由于人员紧张,往往身兼数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运用规范化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

2、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公信力。

3、加强信息梳理,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