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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县交运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综合郎溪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报告存在疑问,可与郎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中港西路2号,电话:0563-7012702,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及要求,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0余条。公开的主要类别为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资金、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信息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及时调整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和准确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通过郎溪县县政府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更新工作实时动态及其他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并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的重要考核条件之一。同时通过政府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二是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三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