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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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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卫健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00:00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吉原路与胥河北路交汇处,邮编:242199,联系电话:0563-70129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指示,结合卫生健康系统的工作重点和行业特点,持续改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数据统计等方面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布,基本涵盖了卫生健康行政管理的主要范围。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做好县政府的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重点围绕县卫健委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健全卫健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规范,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增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下设财政预决算、扶贫领域和医疗卫生领域3大板块,62个子栏目,及时发布标准化规范化相关信息。截至12月31日,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199条,其中:发布扶贫领域类信息0条,发布预决算类信息14条,发布卫生健康领域各类信息185条。

2、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积极评估舆论风险,及时准确解读,采取部门解读、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加以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1条;在“回应关切”栏目与网民交流互动,对公众咨询事项、意见建议和舆情进行回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021年共收到留言数28条,均及时办理、回复,提高了群众满意率。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公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做到有规可依,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要求信息及时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截止目前,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745条,保证了无信息发布“空白栏”、“空白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委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一是纳入考评。年初制定机关效能考评时,把各科室是否及时将政务信息报送到办公室作为一项考评指标。二是明确责任。委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依据县政务公开考评指标体系,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及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具体到人,确保各栏目内容有人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本部门网站确定一名办公室人员进行维护、更新,依据县政务公开办每月下发的监测表,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2021年新设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健康中国行” “爱国卫生运动”专栏,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让公众了解最新工作进展;依托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1、工作考核:县政府办每月信息公开测评均为合格,省市网上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完成,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工作培训,及时掌握县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根据两化主动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栏目及内容。2、社会评议:公开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形式便民、利民;公开效果明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得到基层和群众的认可,是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本年度基层政务公开部分栏目信息公开数量偏少,需加强更新进度;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多以纯文字形式解读,不够形象生动。

  下一步,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022年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针对2021年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中多提醒、多交流,加强人员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