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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扶贫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00:00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字体:[ ]

郎溪县扶贫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现就郎溪县扶贫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扶贫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18楼,邮编:242100,电话:0563-7021561)。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在郎溪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郎溪县扶贫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条。其中一般栏目149条、重点栏目152条;所有栏目总点击量18291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接受群众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主要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开展宣传。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着眼建设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性和主动性,2019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局综合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完善机制,高效的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政务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对乡镇、县直单位年度扶贫考核结果已初步统计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通过政府网站设立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我局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组织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学习新条例。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七)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我局通过政务公开栏目积极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大力宣传有关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措施,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扩大企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条。其中一般栏目149条、重点栏目152条;所有栏目总点击量18291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人员不专。由于人员变动频繁,不能够形成专职人员对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内容进行维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上手不快、业务操作不精、工作质量不高的现象。二是更新不快。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一直由扶贫局办公室具体承担,由于办公室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繁忙性,忙起来的时候会存在兼顾不到情况,不能够做到对信息的及时更新。

三是质量不高。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具体经办人员与业务科室进行主动对接,业务科室往往不会主动将一些材料进行公开,由于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往往会造成一些重要的信息未能做到及时发布,有的老旧信息还会存在在系统里面,这就导致了质量不够高情况。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平时的自查自纠,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网页无泄露个人隐私、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三是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