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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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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00:00 来源: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开发区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管委会人事变动和工作实际,为便于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更好发展,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内,明确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做好新目录上线工作;做好对政务公开栏目日常读网监测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切实把政务公开这项工作做好。

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管委会积极创新平台载体,创新媒体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加强对开发区相关工作的宣传,通过每周更开发区微信公众号5篇以上,以及利用今日郎溪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开发区政务工作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0年我委根据县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监督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公开平台网站日常监测和抽查频率,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制度规范,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工作体系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经开区经济发展相结合。加强督查整改。关注网上测评,整改贯穿整个公开工作,每月抽查1次并曝光抽查问题抽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95%以上,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另外,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培训会,按时公布政务年报,及时更新发布日常工作推进及问题整改情况。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方面

继续加强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通过局职工会再次学习新《条例》。会议强调,要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在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网上调查、民意征集、政务咨询专栏,开展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及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深化“四送一服”,创优营商环境。推行全程帮办一站式服务机制,对落户项目实行“一对一”帮办,强化与项目投资方、引资单位、审批部门沟通协调,在营业执照、项目备案、环评安评、规划报审、施工许可等环节提供手续办理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为新涛光电、杰瑞智能、南方医疗用品等73个项目办理审批服务手续380余项。深化“五员”帮扶工程,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累计协调解决企业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130余个,为企业招工3700多人,及时办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累计兑现资金约0.9亿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9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管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一些信息内容质量不高,存在“有就行”的思想误区。

 二是个别科室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扩大覆盖面,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各项栏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力争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按规定全面公开。

 三是重数量更重质量,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针对反馈意见,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准确性。同时要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重视群众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将群众的意见融入信息公开的工作中来。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推诿敷衍行为。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