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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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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00:00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富裕路71号,电话:0563-7016565,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公开年度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5条。其中政策决策5条,执行和结果15条,管理和服务156 条,重点领域569条,新闻发布5条,政策解读30条,回应关切29条,监督保障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局重点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可以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公开各项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梳理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加强管理和监督,规范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提升了生态环境信息的传递时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我局机构改革后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不断理顺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我局机构改革期间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运行等涉及公众利益的工作平稳衔接。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还通过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组织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学习新条例。

(七)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公布工作动态,环保信息,项目信息等,便捷查询了解,着实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19

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5

61

行政强制

12

-1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3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目前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主要集中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和市环保局网站两大类,公开平台不多,公开渠道较窄。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局正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一是健全配套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工作制度。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充分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活动安排。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探索建立使用新的公开渠道。三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具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能力,积极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是完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工作。继续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环保督查检查、环境信访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2020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公开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