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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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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卫健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9 00:00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吉原路与胥河北路交汇处,邮编:242199,电话:0563-7021953,电子邮箱:lxwjwxc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宗旨,将政务公开工作与高质量发展大局、与“放管服”改革相结合,坚持不懈抓基础建设、抓标准规范、抓平台搭建、抓服务创新,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推进落实“五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19年度,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1条。决策公开25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7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38条、新闻发布6 条、政策解读15条、回应关切8条、 监督保障185 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19年,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目前已形成了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明确委综合监督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科室,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的组织保障。同时,与各股室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联动协同配合,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完成政务网站改版升级。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函〔2018〕7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309号)要求,升级改版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目前,新网站已平稳高效运行。二是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在原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双公示”专栏基础上,新开设“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权力运行、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政府公报、基层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7个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委着眼建设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性和主动性,2019年,我委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各股室、二级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委综合监督股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完善机制,高效的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政务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县卫健委党组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网站改版升级操作培训会,组织各股室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强化平台保障。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栏,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七)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快实施,实现企业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大力简化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精简审批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12

  3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6

  22

行政强制

 5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00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政策解读不符合要求,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是由于网站迁移,个别主动公开的信息有错别字,错链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和整改工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是通过集中办公、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