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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凤飞路规划展示馆二楼210室,邮编:242100,电话:0563-701399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民生领域和重要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公开的平台有一个:郎溪县政府信息网。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度,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目前已形成了由我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明确我中心综合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科室,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的组织保障。同时,与各室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联动协同配合,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接受群众对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主要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开展宣传。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19年,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我中心综合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完善机制,高效的推动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政务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3456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政策解读不符合要求,工作规划没有细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是由于网站迁移,个别主动公开的信息有错别字,错链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和整改工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是通过集中办公、培训、交流活动,提高政务公开小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督促管理,做好对信息的审核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