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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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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扶贫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00:00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郎溪县扶贫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扶贫开发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18楼,邮编:242100,电话:0563-702156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扶贫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民生领域和重要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公开的平台有两个,一是郎溪县政府信息网,二是郎溪县扶贫微信公众号。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度,郎溪县扶贫开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郎溪县扶贫开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目前已形成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明确局综合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科室,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的组织保障。同时,与各室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联动协同配合,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郎溪县扶贫开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接受群众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主要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郎溪扶贫”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宣传。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着眼建设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性和主动性,2019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局综合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完善机制,高效的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政务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对乡镇、县直单位年度扶贫考核结果已初步统计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系统学习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二是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

(七)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我局通过政务公开栏目积极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大力宣传有关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措施,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扩大企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468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政策解读不符合要求,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是由于网站迁移,个别主动公开的信息有错别字,错链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和整改工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是通过集中办公、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