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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4 14:36 来源:十字镇政府 字体:[ ]

十字镇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报 告

2014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我镇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纪委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结合十字镇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除在我镇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我镇实际,以村务公开栏、政务分中心公开栏、网格化管理平台等为载体,进行公开。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2014年全年,我镇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设置、为民服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公益事业等28类政府信息 1141条。目前,我镇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与此同时,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资料、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程度不高。公开内容时效慢,对往年的政策文件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

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我镇网站仅一名工作人员,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加大人员配置。

三、2015年工作打算

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我们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