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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8-01-31 12:22 来源:县税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总体概述

      按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国税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开的内容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涉及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开、涉及内部运行的相关事项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在国税部门内部公开的总体要求,重点公开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税收行政权力清单、税收个案批复、税收征管和服务规范、税收收入统计数据、纳税信用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信息、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税收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在公开的形式上,根据公开事项的特点,本着灵活、注重实效的原则,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对外进行公开时采取制发《办税指南》手册、电子显示屏以及触摸屏、召开税企恳谈会、举办专题学习班、上门服务辅导、QQ群信息提示、内外网站、业务咨询岗等多种形式公开。由于公开的形式灵活,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 执行上级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决定情况

 近年来,我局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加强政策宣传,解决监督落实问题。审批项目逐渐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精简,审批时限不断缩短,审批程序更加规范,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一是精简了行政审批项目。201710月份,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对本级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截至目前,我县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已调整为7(全部为行政许可项目) ,已在内外网公布。二是明确了行政审批层级。目前,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由办税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审批结果统一送达,调查、审批工作岗位由纳税服务部门负责。在审批过程中,确定专人对审批资料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一些能够及时审批的事项,采取受理即办的方式,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工作效力,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取消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后,多数审批事项被改为备案管理,大大缩短了征纳双方的工作时限,减少了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加快了企业申报办理税收优惠的速度。纳税人对国税部门落实简政放权的举措表示赞赏。三是统一了意见反馈渠道。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收集整理研究,及时向上级反馈并做好答复工作。四是对现有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对照文件要求,对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未发现有违规税收规范性文件。五是做好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同时我局对外公布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相关权力运行流程图。

(二)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公众回应情况

坚持“三个结合”,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坚持政务公开与税法宣传相结合。依托 “一厅一线一群一号”(即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企QQ群、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载体的广度。二是坚持政务公开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不断完善网上审批、网上咨询和电子政务,及时准确地传递政务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掌握国税部门的工作动态、政策措施。对机构职责和服务标准实行“定位”公开;对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征管流程实行“双向”公开;对涉税审批、违章处罚实行“定期”公开;对税收政策法规和办税流程实行“顺序”公开,做到明明白白公开办税信息,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三是坚持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对工作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问效”公开,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采取问卷、走访、座谈、意见箱、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信息公开制度、平台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1.公开制度情况

我局建立了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运行机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完善税法公告、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减免退税、行政处罚结果等公开制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尤其注意公开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切实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二是加强网站栏目管理,对网站栏目的梳理检查由原来的每季度一次缩短为每月一次,确保更及时快捷地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三是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强化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推行后,我局要求各部门产生的公文必须按照公开选项类别进行选择,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发布,明确了各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的发布程序,减少了主动公开事项的流转环节。四是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责任,对所有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前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经过审核属于可以公开内容的方允许公开,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允许公开。

我局还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审批决定公示制度和重大行政审批决定报告等制度,通过办税服务厅、国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公布审批的具体事项、标准、条件、程序和时限,明确审批责任人和公开审批结果,县局成立了纳税人学堂,定期开展税收业务培训,免费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辅导,宣传行政审批相关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开平台情况

我局已经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所有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均可通过网上查看。我局不仅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还继续依托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告栏、宣传卡、咨询窗口等形式将办税事项广而告之。同时还积极运用公告、新闻媒体、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通过窗口公开、载体公开、媒体公开、网站公开、12366电话公开、民主监督公开、信访公开等多种途径,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供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督。为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通了“郎溪国税”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的公开服务,促进了政务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和规范化。

3.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从部署安排、方案制订到具体实施,一环紧扣一环,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局办公室牵头,明确局属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明确具体政务公开信息录入、审核人员,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维护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同时确定县局办公室1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务公开的协调督办、责任考核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今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181余条;借助市局内、外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0条;税企平台QQ群成员达到480人,解答涉税咨询1700余次,借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0余条,共上街宣传17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2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近49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切实做到不予公开的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所有公开信息均为免费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们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郎溪县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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