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人大建议 > 关于对郎溪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对郎溪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12-24 15:14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6509
【字体大小:

梅龙海、李宣辰、郝波、陈斌、李慧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十字镇大华村农村公交线路及发车时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交建设,并要求县交运局对全县农村道路建设作了实地考察和调研。由于大华村长期实际居住村民不多,大部分的村民拥有私家车,还有部分村民在外务工,或居住在镇县。考虑到客流量等因素,在班次和时间上很难同时满足出行需要。

下一步将根据城乡公共交通规划逐步调整,争取更好的解决群众出行难等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19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