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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政协提案 > 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11-15 10:38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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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平、张俊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将居民小区内的服装厂迁入周边区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和我县小服装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组,配备专业整治工作专班,建立了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明确、衔接到位、覆盖到位。

二是突出主题,狠抓落实。严格落实《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多合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郎政办秘2017267号)和《关于印发郎溪县城区小服装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郎服治20181号)要求,积极联合安监、市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城区多合一小服装厂整治工作。截止20195月底,累计已开展专项检查46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9,临时查封21家。

三是紧盯重点,全力推进。逐步完善园区公交体系,引导返乡务工人员和入城陪读人员进入园区企业就业。加大消防和环保执法力度,重中之重对“多合一”小服装进行整治,对少数业主避难就易的做法要严厉给予打击,对整改行动迟缓和整改时避重就轻的企业要重点关注,盯住不放,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敦促业主将整改意见全面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我县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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