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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县区(市)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2023年做优做强苗木花卉产业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办〔2023〕56号
生成日期: 2023-11-13 发布日期: 2023-11-22
关于印发《郎溪县2023年做优做强苗木花卉产业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09:09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字体:[ ]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郎溪县2023年做优做强苗木花卉产业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方案》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中共郎溪县委办公室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13

 

郎溪县2023年做优做强苗木花卉产业

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方案

 

为有力推动全县苗木花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助推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郎溪县委办公室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振兴花木产业发展美丽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办〔2020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3年全县新增苗木花卉示范基地5个,建设花卉配套生产设施0.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温室、大棚节水灌溉基础设施1万平方米;新增蓝莓种植0.09万亩;年综合产值达16亿元,亩均产值超过1万元,林农年人均增收1000元。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基地建设,夯实产业基础

1.发展苗木花卉示范基地。以建平镇、十字镇、新发镇和快速通道沿线等适宜发展区域为主,其他镇、街道作为补充,创建苗木花卉示范基地5个。示范基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00亩,当年抚育面积不少于50亩,要求符合造林技术规程,且基地布局合理、林分质量高、示范效果好、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优先。各镇、街道择优推荐1-2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同等条件下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优先),由牵头单位于202310月组织现场验收、择优选取,确定奖补对象。〔牵头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协助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支持生产设施建设。继续推进苗木花卉生产设施建设,对2023年当年新建超过1000平方米(含)连栋温控大棚,用于室内花卉(盆栽、鲜切花类等)生产的,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3.支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当年,设施苗木花卉生产基地(温室、连栋大棚等)安装智能化肥水管理系统、节水灌溉设施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县住建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发展产业新业态,拓展产业增长点

1.开展苗木花卉特色旅游。2023年当年开展苗木花卉主题特色旅游活动的,给予一定奖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县住建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打造“两香家庭”。以“花香庭院、书香人家”为目标,在城区(物管小区)居户中,开展第四届“两香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多种花、多养花,多读书、读好书,逐步实现城区家庭“花香书香满溢”的文明景象。资金使用以实施方案为准。〔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协助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住建局〕

3.发展苗木花卉电商。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电商销售,对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按照实际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销售额根据平台销售记录认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商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争创省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鼓励涉林企业争创省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2023年创建成功的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开展或参加苗木花卉、盆景展及林产品交易博览会。扶持我县苗木花卉产业发展,鼓励协会(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对2023年组织开展或参加省内外苗木花卉、盆景展及林产品交易展览会的协会(企业)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协助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开展技术培训。整合现有技术力量,加强业内交流,邀请专家学者,面向苗木花卉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从业者素质,2023年计划完成培训150人次、考察参观3批次。〔牵头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协助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经信局〕

(三)加强品牌创建,提高附加价值

开发新型品种研究,建立地方标准体系。以支持鼓励苗木花卉发展为根本,对2023年研发苗木花卉新品种成功或制定了地方标准、成功创建了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协助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支持蓝莓产业,发展特色经济

1.支持蓝莓基地建设,夯实产业基础。有序推进蓝莓基地建设,对2023年新建相对集中连片地栽50亩(含)以上、盆栽30亩(含)以上,具备节水灌溉设施的蓝莓基地,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支持蓝莓产业协会,提高产业组织化。发挥协会行业自我发展的的抱团作用,组建完善县蓝莓产业协会,并提供一定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民政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县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做好相关工作;各镇、街道要形成合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规范实施程序。所有经营主体承担的项目须经自主申报、乡镇初验、县级验收、公示公开等程序,方可取得补贴。

(三)强化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加强跟踪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合理安排专业技术力量,加强服务,为生产提供基础支撑。相关部门单位要形成合力,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在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设施用地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

(四)加强资金监管。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有效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投入苗木花卉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各类资金要重点保障苗木花卉产业品牌打造、基地建设、市场开拓、苗木花卉机械等方面。

 

附件:郎溪县2023年做优做强花卉苗木产业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增收奖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