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张** 工作单位 昆********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1********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215********
联系电话 138******** 传真
联系地址 江********
申请日期 2019-10-16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关于郎溪县新百姓大药房(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32806688XC)出售假药一案的纸质行政处罚决定书(郎食药监药罚〔2018〕4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自身生活的需要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
回复类型 同意公开 回复时间 2019-11-04 08:51:37
回复内容 我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1月2日,通过邮寄形式将回复函寄出,内附相关纸质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