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张** 工作单位 无********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511********
电子邮箱 774******** 邮政编码 242********
联系电话 180******** 传真 无********
联系地址 定********
申请日期 2023-12-22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1.征地批准文件2.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3.征地公告文件(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用地项目的立项,规划选址等5.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6.房屋征收补偿方案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所需信息的用途 自用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类型 状态不明 回复时间 2024-01-16 08:32:16
回复内容

 

 

 

补〔2023〕第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张沙妹:

本机关于20231222日收到你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的规定,你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缺少具体项目名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内容的具体项目名称。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