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蒋** 工作单位 无********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2********
电子邮箱 308******** 邮政编码 242********
联系电话 177******** 传真 无********
联系地址 安********
申请日期 2023-11-06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1 郎溪县祥和小区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其附件 2 郎溪县祥和小区保安人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起诉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县公安局
回复类型 信息不存在 回复时间 2023-11-16 10:02:11
回复内容

蒋璐瑶    

我机关于2023年11月6日收到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1 郎溪县祥和小区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其附件 2 郎溪县祥和小区保安人数”经核实,现作如下答复:您申请的小区机动车停车场、小区保安人数均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郎溪县人民政府或者宣城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郎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