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23〕21号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杨莉:
本机关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郎溪县城镇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经核实,现作如下答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规定,现将你申请的该政府信息提供给你,详见邮件附件。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