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23〕22号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李冠:
本机关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亚太公馆公共收益5年内的所有公共收益明细”。经县房管中心核实,现作如下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规定,你申请信息属于物业公司制作、保存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故无法提供。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