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23〕19号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哈福璇:
本机关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县、区人民政府对县、区直属职能部门以及对下辖街道办事处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相关资料(内容范围:能提供的考核指标体系都需要;时间范围:2010—2022年,近十年左右,若个别年份没有,提供有的年份即可);不需要‘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及指标体系’,而是‘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相关指标体系’”。经核实,现作如下答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规定,现将你申请的2010年-2022年郎溪县政府对县直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绩效考核的相关指标体系提供给你,详见邮件附件。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