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袁** 工作单位 安********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2********
电子邮箱 349******** 邮政编码 230********
联系电话 180******** 传真
联系地址 安********
申请日期 2023-06-12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关于印发《郎溪县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的通知中的附件: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流程、2.关于***物业管理区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3.乡镇(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自荐表、4.乡镇(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社区推荐表、5.乡镇(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联名推荐表、6.***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公示、7.***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证明、8.印章刻制证明
所需信息的用途 研究学习,准备写相关论文使用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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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类型 同意公开 回复时间 2023-06-19 11:36:57
回复内容

  NO.202317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袁梅    

本机关于2023612日收到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关于印发《郎溪县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的通知中的附件: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流程;2.关于***物业管理区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3.乡镇(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自荐表;4.乡镇(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社区推荐表;5.乡镇(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联名推荐表;6.***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公示;7.***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证明;8.印章刻制证明”。经核实,现作如下答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规定,现将你申请的《关于印发<郎溪县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的通知》(郎建〔2021291号)附件1-8提供给你,详见邮件附件。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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